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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山西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25-07-31 相關院校:山西師范大學
山西師范大學創建于1958年,1990年成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6年增列為博士學位授權單位。建校以來,學校秉承師范教育的優良傳統,不斷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現已發展成為一所學科門類齊全、本碩博培養體系完備、辦學特色鮮明的省屬重點大學,是山西省基礎教育師資培養的重要基地,山西省“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山西省高等教育“1331工程”提質增效重點建設院校,山西省高等教育百億工程高水平大學建設院校,進入教育部師范教育協同提質計劃。
學校現有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國語言文學、數學、物理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和藝術學7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9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覆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藝術學、管理學門類。
第一章 招生計劃
第一條 2026年我校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1500名,招生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詳見《山西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專業目錄》所列招生人數為擬招生計劃數(不含推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僅供學生參考,最終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及各學科專業報考情況作相應增減調整。
2026年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擬為8人,最終以國家正式下達的計劃數為準。
學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第二章 報考條件
第二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1)至少進修過6門與報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課程(提供加蓋進修單位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2)在公開出版的省級及以上刊物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一致的學術論文(同時提供學術期刊收錄網站的論文檢索證明),或者獲得過廳級及以上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科研類獎項。以上材料在網上確認前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的學科專業詳見《專業目錄》備注說明。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五)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三條 報考公共管理(代碼為125200)、旅游管理(代碼為125400)專業學位以及教育專業學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碼045101)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二條中的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上述第二條第(四)款第3點提出的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第四條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單獨考試。截止規定日期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資格自動失效。
第五條 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逾期不得補報。學校對申請免初試的考生組織復試,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第三章 報名
第六條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逾期不得補辦。
3.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
4.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報考點是指經各省、市招辦指定的接受考生網上確認和參加初試的地點。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具體情況及要求請查閱考生所在省、市招辦的網報公告。
凡報考我校美術與書法(135600)專業,業務課(二)為910命題創作的考生,必須選擇山西師范大學(1406)報考點。
選擇山西師范大學(1406)報考點的考生,有關要求詳見我校報考點公告。
6.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第八條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可以申請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報考此類計劃的考生只能報考專業學位。
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審核通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第九條 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免初試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學校報考條件不符的,學校將不準予考試。
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年度的招生章程和學科專業目錄等內容。網上報名時,報名成功只表示本人身份、學籍(學歷)、報考信息等內容填寫完成,學校將在報名確認后對考生的報考資格按照本年度的招生章程和學科專業目錄進行審核,不合格者不予準考、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第四章 初試
第十一條 初試時間、科目及方式
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8:30—11:30,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
12月21日下午14:00開始,業務課(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
教育學、心理學、體育學、中國史、世界史及體育碩士專業學位初試科目為三個單元。公共管理、會計和旅游管理碩士初試科目為兩個單元。
第十二條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
第五章 復試
第十三條 學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籍學歷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第十四條 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及其他具體要求由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在復試前公布。
第十五條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第十六條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第六章 調劑
第十七條 復試前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并公布本校調劑工作辦法。
第七章 錄取
第十八條 在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十九條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考生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對于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我校將嚴格審核其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把握。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學校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第二十一條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25日前若未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資格無效。
第二十二條 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進行。
第八章 學習方式、學制與學費
第二十三條 我校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基本學制均為3年。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須全脫產學習。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采取多種方式、靈活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非全日制中的公共管理每月進行一到兩次集中授課,非全日制中的教育碩士教育管理領域和音樂專業學位授課時間為寒、暑假。具體時間由相關學院后續通知。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學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公共管理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音樂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教育管理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二十五條 學校研究生培養學院均在校本部。學校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第九章 獎助政策
第二十六條 學校已建立由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組成的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碩士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具體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綠色通道等。
第十章 信息公開公示
第二十七條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要求,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學校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并及時在網站公布招生章程、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成績等相關信息。同時,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一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八條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各學科專業擬招生人數、初試復試科目等招生相關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網站發布,請考生及時查閱。
第三十條 本招生章程如與國家相關政策不符或國家調整招生政策的,以國家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聯系部門:山西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351-2051078
聯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太榆路339號
郵政編碼:030031
網 址:https://grc.sxnu.edu.cn
電子郵箱:yzsb@sxnu.edu.cn
附件01--山西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pdf
附件02--山西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科目情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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