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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杭州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25-07-31 相關院校:杭州師范大學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26年我校擬招收碩士研究生2381人(含推薦免試生、“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其中擬招收全日制學術型774人,全日制專業型1413人,非全日制專業型194人。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招生名額是以2025年招生計劃為基數擬定,僅供參考。各專業最終招生人數將根據2026年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推免生實際錄取人數、統考生源情況以及學科發展需求等因素作相應的增減調整。
2026年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研究生擬招收20人,最終招生計劃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為準。
三、招生類型、專業
2026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覆蓋25個一級學科和24個專業學位類別,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覆蓋個12個專業學位類別。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具有相關專業6門本科主干課程合格成績單(需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符合相關專業的報考條件(詳見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一欄)。
(二)報考下列專業學位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1.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且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2.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且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3.報考工商管理(代碼為125100)、公共管理(代碼為125200)專業學位的,除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項要求外,還須符合下列要求: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已于9月下旬啟動,詳情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已被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單獨考試。截止規定日期未被錄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資格自動失效。
(四)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逾期不得補報。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簡稱研招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二)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三)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四)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在報名網上確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研招辦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不含單獨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六)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可以申請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申請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
(七)符合享受初試加分、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八)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考類別要求為定向,否則視為不滿足報名條件,不予參加考試。
(九)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
六、考試資格審查
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應當仔細閱讀我校當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錄,詳細了解各專業的報考條件、考試科目、學制、備注等重要信息。學校將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學校在復試前將組織專人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錄取。對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要求復試前向我校提交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學校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七、初試
(一)初試時間: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國語;12月21日上午8:30—11:30,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12月21日14:00開始,業務課(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我校所有初試科目的考試時長均為3小時。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考點和學校的公告。
(二)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三)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教育考試院、報考點、學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和考試地的相關要求。在考點參加考試時,要自覺服從考點學校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確保順利參加考試。
八、復試
(一)復試基本要求
1.達到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考生(報考地處一區招生單位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我校部分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可能會高于國家分數線。
2.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線按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B類考生國家分數線執行。
(二)復試形式
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學校對復試考核總成績設立合格標準,在此基礎上,根據部分學科專業特點對復試中的單項考核成績設立合格標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時間、具體要求和程序屆時見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跨學科專業復試的考生(不僅限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是否需要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一欄。
九、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須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十、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須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文件執行。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十一、政審與錄取
(一)我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我校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復試、體檢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錄取學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政治審查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三)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于入學前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組織關系轉入我校。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在校期間不轉人事檔案、不轉組織關系、不遷移戶口。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定向就業的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經我校錄取的研究生新生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憑有關證明事先向所在學院請假,請假期限為兩周,否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依據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開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推免生(不含符合免初試資格的退役人員)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新生報到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二、學制、學費與獎助政策
(一)學制、學費
2026級碩士研究生基本修業年限(學制)及學費標準詳見網址:https://yjs.hznu.edu.cn/c/2025-09-26/3112765.shtml。
(二)獎助政策
1.學校建立多元獎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其它各類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導師助研金、學校助研金、“三助一輔”津貼、專項幫困補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類獎助學金。
3.各類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資助額度和發放辦法以學校最新公布文件為準。
十三、違規處理
考生應誠信參加考試。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規定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其他
(一)學校有倉前、玉皇山、下沙三個校區,分別位于杭州未來科技城、西湖之濱和錢塘江畔。
(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須全脫產學習,學校將統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一般采用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原則上學校不安排住宿。
(三)2026年學校將與浙江省人民醫院及行業企業,在多個專業聯合開展碩士研究生培養,涵蓋護理、藥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材料與化工、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等領域。
(四)學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學位。
(五)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復習資料。參考書目考生可到相關書店購買,學校不辦理郵購書籍業務。
(六)考生應隨時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的相關通知,如有變動,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相關信息為準。
(七)本招生簡章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如與國家最新的相關政策不符,以國家最新政策為準。
(八)聯系方式
學校名稱:杭州師范大學 學校代碼:10346
學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號 郵政編碼:311121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學校聯系方式:0571-28865143;grad@hzn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js.hznu.edu.cn/yjszs/
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可直接與二級招生學院聯系:https://yjs.hznu.edu.cn/c/2025-09-05/27517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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