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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鞍山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網 2025-07-31 相關院校:鞍山師范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與管理,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5〕2號)相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鞍山師范學院學校代碼為10169,辦學地址為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平安街43號。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發布的官方渠道為研究生學院網站(網址:http://yjs.asnc.edu.cn/),研究生招生工作郵箱為asncyjszs@163.com。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三條 我校2026年擬招生人數詳見附件1《鞍山師范學院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擬招生人數均按專業公布。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下達的2026年研究生招生計劃為準,復試前我校將在官網公布當年的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分專業計劃。我校將保留根據國家下達的計劃以及各專業上線生源情況對各專業招生人數進行調整的權利。“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生人數以最終國家下達計劃為準。
第三章 培養方式
第四條 我校碩士研究生培養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培養方式。報考就業形式包括: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報考類別應為定向就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第五條 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學制均為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5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須全脫產在校學習,人事檔案須轉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入學前應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具體上課時間安排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通知為準。
第六條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我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四章 報考與錄取
第七條 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錄取通知書報到時間為準)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八條 報名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無法補辦。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3.報名期間我校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未在限期內提交有關材料和材料不合格考生不準予考試。
4.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符合我校報考條件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審核通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5.我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則,參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提交相關申請,以便我校提前做好安排。
6.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 省級 教育 招生 考試 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 省級 教育 招生 考試 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8.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遼寧省招考辦、報考點以及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遼寧省招考辦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請考生及時關注遼寧省招考辦相關公告。
2.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根據網上確認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積極配合報考點完成網上確認相關工作。
注:網上確認要確保通訊信息準確。通訊地址主要用于錄取當年寄發調檔函、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須詳盡、準確。通訊地址、移動電話、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須在2026年9月前有效。如因地址不詳、手機變更等問題而出現無法投遞或投遞失誤,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不含單獨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能累加。報考有關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試和復試。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第九條 考生資格審查
(一)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二)我校如發現考生偽造、變造證件,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十條 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四)初試科目
初試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和業務課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0日下午 外國語(英語、日語或俄語)
12月21日上午 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
12月21日下午 業務課二
第十一條 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在復試工作開始前,我校將根據國家錄取政策、招生規模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學習經歷等情況確定并公布報考我校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另行通知。
復試前,我校將對考生的有效證件、學歷證書等信息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開始前,我校將通過研究生學院官方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發布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成績使用辦法、工作程序、組織管理、咨詢渠道等內容,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發布的通知。復試科目詳見附件1《鞍山師范學院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復試的具體辦法及要求、時間、地點可于2026年3月中下旬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鞍山師范學院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考生參與復試錄取過程中如有違規情況(考試作弊、考后傳播等),一經發現并明確違規事實后,我校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第十二條 調劑
調劑工作具體要求和程序以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為準。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網址:http://yz.chsi.com.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
第十三條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工作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入學后,根據學校的統一安排,將安排考生進行復檢。
第十四條 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公示。
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考生除外),應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定向培養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并須在錄取前簽訂三方定向委培合同。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十五條 其他
(一)我校的招生信息實行網上發布,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二)招生專業目錄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人數為準。
(三)相關報名、考試、錄取等執行當年國家教育部規定。
(四)本章程中如有與教育部相關政策不符內容,以教育部發布政策為準。如果上級主管部門出臺新政策,我校將對章程做出相應調整。
(五)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在“研招網”和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輔導機構公布。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初試、復試均不提供),不出售任何參考資料。
第五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第十六條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第六章 學費及獎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費標準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人。
第十八條 獎助政策
我校的獎助政策合理,覆蓋面寬,設立了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助學金,為困難學生提供“三助”崗位補助和特殊困難補助。學生獎勵、資助政策的具體辦法如下:
(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20000元/人。
(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等獎學金8000元,比例15%;二等獎學金5000元,比例25%;三等獎學金3000元,比例30%。
(三)研究生助學金。根據國家政策,資助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標準為6000元/年/人。
(四)研究生“三助”崗位補助。研究生助管的補助按照不超過600元/月/崗發放。
(五)研究生困難補助。我校為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發放困難補助,標準為500元/人/學期。
第七章 招生咨詢與監督
第十九條 招生咨詢
我校研究生學院和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設立專人為廣大考生提供招生咨詢。
(一)研究生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人:卜老師,張老師,聯系電話:0412-2960295。
(二)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鞍山師范學院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初試、復試及加試科目參考書目詳見附件2《鞍山師范學院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考試范圍說明詳見附件3《鞍山師范學院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復試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范圍說明》。
第二十條 招生監督
我校紀檢監察室對研究生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受理考生投訴,電話:0412-2962668;郵箱:assyjjjcs@163.com。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鞍山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和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上級部門核準備案后,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1.鞍山師范學院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鞍山師范學院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
3.鞍山師范學院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復試及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范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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