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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江蘇理工學院 2025-07-31 相關院校:江蘇理工學院
江蘇理工學院創建于1984年,是江蘇省與常州市共建的省屬全日制普通高校,坐落于“中吳要輔、八邑名都”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長江三角洲重要的現代制造業基地——江蘇省常州市。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000余人(含留學生)、碩士研究生1400余人。學校設有機械工程學院、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教育學院、炎培學院等20多個教學科研單位。現有碩士學位授權點14個、省“十三五”“十四五”重點學科12個,工程學、材料科學和化學等3個學科入圍ESI全球排名前1%。
學校深入實施高水平師資引培行動計劃,著力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近1700人,專任教師130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800余人、博士研究生700余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占比54%,“雙師型”教師占比56%。現有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人(雙聘)、國家級人才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4人、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1個;現有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章”“突出貢獻專家”“雙創人才”“外專百人”“特聘教授”“333工程”“教學名師”“青藍工程”“優青”等高層次人才250余人次,省優秀教學團隊和科技創新團隊16個。獲批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名師工作室”、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指導中心和省制造業人才研究基地,連續多年被評為江蘇省本科院校師資工作優秀管理單位。
學校以“厚德、博學、篤行”為校訓,秉承“惟實勵新、追求卓越”的辦學精神,發揚“團結勤奮、求實創新”的優良校風,恪守“師生為中心、學院辦大學”的發展理念,堅持學院有特色、學生有特長、學科有特質、學業有特點、學術有影響,實施開放合作辦學和校城融合發展戰略,凝心聚力辦好更為適合、更加優質、更具特色、更有情懷的大學教育,積極培養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和“雙師型”卓越職教師資。以走在前、做示范的責任擔當,踔厲奮發、勇毅前行,為加快建成特色鮮明的一流應用型大學而團結奮斗!
一、培養目標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
二、招生類別
全日制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6年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2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12個,具體招生專業見《江蘇理工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026年我校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539名,實際招生計劃以上級計劃部門正式下達的計劃為準,分專業招生計劃將根據考生報名及各專業上線生源等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報名旅游管理專業學位要求:須符合報考條件1.2.3的各項要求外,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五、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2.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4.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則,參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6.我校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我校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六、初試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1日下午業務課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七、復試及調劑錄取工作
1.復試工作
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我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實施細則,提前在我校官網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復試錄取辦法中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學術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
(2)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3)我校在復試期間嚴格采取人證識別、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資格的復審,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4)復試期間堅持并完善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工作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措施,復試全程錄音錄像,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確保公平公正。
(5)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6)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我校在會計、旅游管理專業學位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調劑工作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3.錄取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中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1)對于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我校嚴格審核其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關就業政策等。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
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2)我校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我校加強對相關證書的核驗。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4)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我校規定。經我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我校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5)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6)我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八、學制及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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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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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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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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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萬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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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型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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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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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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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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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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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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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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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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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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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專業學位碩士
|
全日制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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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獎助學金
1.可根據國家政策申請國家獎學金。
2.學校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3.研究生可承擔助研、助教、助管及兼職輔導員等“三助一輔”工作,并獲得相應津貼。
4.研究生科研經費。
十、住宿情況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安排住宿。
十一、其他事宜
本章程中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文件執行。如有內容與教育部202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相關政策為準。
十二、聯系方式
學校代碼:11463
郵政編碼:213001
學校地址:江蘇省常州市中吳大道1801號
學校主頁:https://www.jsut.edu.cn/
研究生院網址:https://yjsc.jsut.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微信公眾號:江蘇理工學院研究生教育
電子郵箱:yjsc@jsut.edu.cn
研究生院:0519-8695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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