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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院 2025-09-18 相關院校:南京審計大學
為做好我校2026年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工作
推免生接收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研究生院具體負責,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具體落實本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接收專業與人數
我校公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全日制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總人數不超過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
三、招收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社會責任感。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3.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預報名階段,對于尚未確定但仍有可能獲得推免生資格的申請人可同樣進行申請,正式報名階段未取得推免生資格的,錄取資格自動取消)。
4.滿足教育部其他相關要求。
四、資助與獎勵
我校設置各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2萬元/年,審計長獎學金1萬元/年,國家助學金0.6萬元/年;學業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等因素,確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以及獎勵標準,達到碩士生每年1萬元,博士生每年1.2萬元,并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三助”崗位酬金約500元/月。
國家留學基金委2025年批準設立南京審計大學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審計/金融)碩士培養項目,每年資助10名我校中外合作辦學相應專業碩士研究生前往法國SKEMA商學院學習一年。
學制學費以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
五、招收推免生流程
(一)報名
考生可將報名材料發送至學院郵箱(詳見表1)進行預報名登記,待教育部正式開通系統后(9月22日),考生須通過“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報名,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時考生需向招生學院郵箱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 本人學生證、身份證。
2. 外語水平證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證書)。
3. 有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者,提供復印件一份。
4. 本科學習成績單掃描件。
5. 擬報考的學院名稱、專業名稱及本人聯系方式。
6. 學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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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各學院聯系方式及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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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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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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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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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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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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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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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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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4@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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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審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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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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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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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93307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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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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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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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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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63@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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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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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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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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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923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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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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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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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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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yjs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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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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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8533
|
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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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138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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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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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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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師、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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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rg-soe@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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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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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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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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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5@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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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與數據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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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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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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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74@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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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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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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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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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8@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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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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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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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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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8@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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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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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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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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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7@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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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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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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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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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0962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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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復試
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推免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須及時接收并確認復試通知,參加學院組織的復試(復試具體安排學院另行通知)。擬報考“不區分院系所”全日制審計專碩(專業代碼125700)的考生材料接收學院為國家審計學院,復試由國家審計學院牽頭組織實施。
確認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按照學院發布的復試辦法及要求參加復試。
復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分,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三)錄取
各學院將復試合格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報研究生院,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及時接收并確認待錄取通知。推免生在“推免服務系統”只能確認一個招生單位/專業的待錄取通知,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各專業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如有變動,則另行公示7日,并對變動部分內容作出說明。最終錄取名單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六、其他說明
1. 申請人必須保證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實準確,若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相關錄取資格。
2. 推薦免試生復試期間不安排體檢,體檢工作統一在入學報到后進行。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5. 未盡事宜,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各招生學院網站通知。
6. 如遇上級政策調整,以調整后的政策為準。
七、聯系方式
研究生院聯系電話:025-58318146、025-58313060
研究生院郵箱:yzb@nau.edu.cn
研究生院網址:https://gs.nau.edu.cn
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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