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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公告 來源:北京語言大學 2025-10-11 相關院校:北京語言大學
根據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北京教育考試院《北京市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等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告。
一、報考資格
請考生認真閱讀《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北京市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上報名公告》以及我校發布的北京語言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及公告。確定本人符合要求后,真實、準確地填寫個人報考信息。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須滿足以下要求: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輔修過所報考專業本科的10門以上主干課程(需加蓋輔修學校教務處公章);b.在CSSCI來源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上已發表過兩篇及以上與報考專業相近或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本年度網上確認最后日期之前出具已發表論文的學術期刊原件或編輯部的“論文錄用/發表通知”原件;c.參加復試時需要加試兩門專業課。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學士學位在讀學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在錄取前先辦理原就讀院校的退學手續。
(二)專項計劃報考注意事項:
2026年我校在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類別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碩士研究生,詳見《關于報考我校202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有關事項的說明通知》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注意事項:
1.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身份信息必須同報考時填報的身份信息(含報考使用學歷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變更的,須按變更后的身份信息填報,并向報考點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后,至入學報到之前,考生不得變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民族、性別等身份信息。因變更相關信息影響錄取和入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報考我校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考生,報考類別須選擇“定向就業”,網報時準確填寫定向就業單位。
3.考生網上報名填寫本人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等信息應詳細準確,其中“移動電話”應保持可聯系狀態,以便及時聯系。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報網上報名信息。請考生務必于網上報名期間支付初試費,逾期不接受補繳費。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學科專業。
4.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請考生及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建議考生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及時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往屆生應注意正確填寫學歷證書編號和學位證書編號。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必須盡早按照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學歷(學籍)認證,并務必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
7.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8.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
凡擬選擇1132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的考生,網上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我校研究生院官網發布的1132報考點公告,符合其規定的條件并滿足報考點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選擇1132報考點。
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考生所選報考點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報考點的公告。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網上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材料審查
所有考生均須按照所在報考點要求提交材料完成網上確認。其中,以下情況的考生須在網上確認階段將相應同意報考證明原件使用EMS郵寄至我校研招辦(地址見聯系方式):
1.在校研究生、在讀第二學士學位生須提供由研究生就讀單位培養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1:在讀研究生、在讀第二學位本科生同意報考證明.docx)。
2.報考類別選擇定向就業的考生(骨干計劃考生除外)須提供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2: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docx)。
三、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具體時間以研招網通知為準),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四、其他事項
1.請廣大考生務必記住自己的報名號、密碼及所填報信息、聯系電話準確、通信地址填寫規范。報名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和我們聯系。
2.報考北京語言大學的考生,請在網報期間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網(http://yjsy.blcu.edu.cn/)的相關提醒。網報結束后請定期通過我校研究生院官網(http://yjsy.blcu.edu.cn/)或官方微信公眾號(搜索公眾號“北語研招”)查詢招生信息,主動了解考試安排,并保持通信暢通,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3.本公告中其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關工作文件為準。如有內容與上級主管部門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試院最新政策執行。
五、聯系方式
1.有關報考學科專業、培養要求等事宜可咨詢相關學院,聯系方式請參見《北京語言大學研究生招生各學院及部門聯系方式》
2.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5號北京語言大學1029室,接收人:北語研招辦,接收電話:82303470
3.研招辦咨詢郵箱:blcuyzb@126.com
咨詢電話:010-82303470(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公眾號:北語研招
公眾號二維碼:
附件1:附件1:在讀研究生、在讀第二學位本科生同意報考證明.docx
附件2:附件2: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docx
附件http://yjsy.blcu.edu.cn/info/1058/64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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