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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簡章 來源: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院 2025-07-31 相關院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是教育部直屬高校,教育部與商務部共建高校,首批國家“雙一流”建設和首批“211工程”建設高校。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科優勢明顯,設有本科專業57個、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14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14個、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8個、專業學位博士授權點2個、博士后流動站7個,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管理學七大學科門類和交叉學科(國家安全學、智能科學與技術)。學校擁有應用經濟學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國際貿易學、國際法學2個國家重點學科,應用經濟學、法學、企業管理、會計學、世界經濟、法經濟學、低碳經濟學7個北京市重點學科和“數字貿易”北京市高精尖學科。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注重開放辦學,中外交流活躍,是新中國最早開展來華留學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國際交流合作是學校辦學的鮮明特征和重要推動力。學校人才培養特色鮮明,具有良好的口碑。始終堅持和不斷彰顯高素質、創新型、國際化領軍人才培養特色,畢業生因專業知識技能扎實、外語嫻熟、思維活躍、實踐能力強而受到社會的普遍歡迎。30余萬校友始終站在改革開放最前沿,服務國家經濟主戰場和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弘揚“博學、誠信、求索、篤行”的校訓精神。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辦學實力雄厚,環境優雅,坐落于北京市朝陽區。學校詳細信息請查看我校網站:www.uibe.edu.cn。
學校堅持“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開展各項研究生招生工作。
歡迎全國廣大考生報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一、招生類型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初試和復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
初試方式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我校不通過單獨考試方式招收碩士研究生。
我校碩士研究生按培養類型分為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均為定向就業。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請查看各招生單位(學院/研究院)招生專業目錄,招生計劃以上級計劃部門正式下達的計劃為準。因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尚未下達,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擬招收人數(含擬接收推免生人數)僅供考生參考。
各專業最終錄取人數將視上級計劃部門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社會需求、生源情況和學校學科發展需要進行適當調整。專業目錄中所列擬招人數不包含各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我校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審計、數字經濟碩士外,均可招收推免生。各專業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終錄取推免生人數為準。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以下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同等學力身份者報考我校,須具備以下全部條件:
①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當水平;
②在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一篇(含)以上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或具有相當水平;
③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人員,應在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交認證書,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二)具體報考條件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各單位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三)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計劃考生,請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相關招生簡章。
(四)推薦免試碩士生招錄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接收推免生招生簡章。
1.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生(含支教團)所有報名錄取工作均在我校推免生招生系統及“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完成,不需要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和網上確認。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單獨考試。
2.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報名,逾期不得補報。招生單位對審核通過的考生組織復試,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五)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四、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請考生根據相關規定按要求正確選擇報考點。考生在報考時須按照報考點具體要求完成相關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網上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
3.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報考費繳納方式及標準等信息,屆時可登錄研招網、考生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報考點網站等查看“網報公告”。
5.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的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須仔細瀏覽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網報公告”等要求報名。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要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歷學籍權威認證機構完成認證,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5)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2.網上確認時間由考生所選報考點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1136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報考點”將依據北京教育考試院部署及我校報考情況安排網上確認,屆時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看相關通知;外埠考點具體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各報考點確定,請相關考生及時關注,逾期不再補辦。
3.網上確認注意事項
(1)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網上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2)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網上確認時應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培養管理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應提交包含證明工作人員簽字和聯系方式并加蓋公章的原件),否則不予確認。非“1136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報考點”考生須將同意報考證明拍照或掃描,并在所屬報考點網上確認前發送至yzb@uibe.edu.cn。
(三)其他注意事項
1.為保證我校及時聯系考生,請正確填寫手機號并保持手機暢通(考試時間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將通過微信公眾號進行提醒,請務必關注我校研招公眾號uibeyzb。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身份信息必須同報考時填報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報名至報到入學辦理學籍期間均不得修改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個人身份信息,如因上述事項對錄取或入學手續辦理造成影響,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資格審查、發放《準考證》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在任何階段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屆時以通知為準),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而造成損失。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其他材料以具體通知為準。
六、考核程序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試地點:
選擇“1136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報考點”的考生,初試地點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具體考場由我校在《準考證》上通知。
在外埠報考點報名的考生,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的指定考場參加初試。
3.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4.考生初試使用文具要求在《準考證》上做具體規定。其中,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準考證》上要求自行攜帶,并接受監考人員檢查。我校所有初試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類型計算器。
5.初試科目: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2026年招生專業目錄。
6.初試成績查詢: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將發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詢。
(二)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安排以我校發布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等通知為準。
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具體差額比例屆時詳見復試錄取辦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1.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方式為面試與筆試相結合或面試。復試中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基礎、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各專業復試要求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并在復試通知中詳細說明。
2.復試前學校將嚴格進行資格審查,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錄取。不論錄取與否,考生提交的資格審查材料由學校存檔備查,不予退還。具體詳見我校各招生單位(學院/研究院)復試通知中說明。
3.我校復試期間堅持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工作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措施,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加強復試過程管理和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4.調劑
我校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如有調劑,相關調劑通知屆時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布。
5.體檢:我校暫定將復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我校校醫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七、錄取
學校將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考試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初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一般不低于50%,具體由招生單位自定(學院/研究院)。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生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預計為2026年6月中旬左右,具體視工作進程而定。
八、學制、學費標準及獎助政策
(一)學制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專業一般學習年限為2年,其中應用數學、運籌學與控制論、法律(非法學)、公共管理(MPA)、國際中文教育學制為3年。
(二)學費標準及獎助政策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我校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是每人8000元/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請參考查看相關通知或各專業學位招生簡章,以北京市批復為準。
我校制定了較完善的研究生獎助體系,對納入獎助體系的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生提供新生學業獎學金6000元,對納入獎助范圍的全日制碩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學金,分10個月發放,同時學校還設有“三助”崗位等其他獎助措施,具體請查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關于印發<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辦法>的通知》。
我校研究生培養實行多維一體的學術獎勵資助政策,包括研究生學術創新獎、國內外學術會議資助、國內外聯合培養出國資助等,致力于護航學生全面成長成才。學校每年評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術之星”、研究生學術創新獎項若干名,給予表彰及獎勵;國內外學術會議資助為研究生廣泛參與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會議交流、探討與合作提供不同層級的資助,最高資助至1萬元/次,同時輔以學院、導師的相關資助;國內外聯合培養出國資助鼓勵研究生立足中國,放眼世界,積極參與國內外課程培養、聯授學位和跨境研究等合作,學校層面提供一次2-3萬元不等的資助,研究生院提供1-2萬元不等的資助,為學生出國(境)交流提供政策供給與條件保障,打造研究生培養新高地。
九、違規處理
考生應誠信參加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管理各項規定。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生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注: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
十、其他事宜
(一)我校碩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布,考生可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有關信息公告。我校學術學位各專業不再單列招生簡章,請查詢我校各招生單位(學院/研究院)招生專業目錄。專業學位各專業招生簡章單列,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請查詢相關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二)2026年我校專業調整情況如下:
1.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代碼:020101)、西方經濟學(專業代碼:020104)、數量經濟學(專業代碼:020209)轉至經濟學院招生;國際經濟研究院世界經濟(專業代碼:020105)轉至經濟學院招生。以上專業初試科目不變。經濟學院2026年招收產業經濟學(專業代碼:020205),初試科目設置與國際經濟貿易學院產業經濟學(專業代碼:020205)一致。
2.國際經濟貿易學院2026年招收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代碼:120100),初試科目設置與信息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代碼:120100)一致。
3.新增招生專業:國際關系學院國家安全學(專業代碼:140200)。
4.暫停招生專業:國際關系學院中外政治制度(專業代碼:030202)、國際政治(專業代碼:030206)、外交學(專業代碼:030208);政府管理學院教育經濟與管理(專業代碼:120403)。
5.數字經濟(專業代碼:025800)非全日制學制由三年調整為兩年。
(三)我校僅在數字經濟碩士(國際經濟貿易學院、中國金融學院、經濟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國際商學院)、審計碩士(國際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政府管理學院)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讀的考生。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具體請查看各專業招生簡章)。
(四)錄取的全日制考生須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將檔案調入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按定向協議辦理。
(五)我校不建議學生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若因此造成相關問題,后果由學生自負。
(六)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校提供住宿。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全日制專項計劃除外),學生需自行安排住宿。
(七)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我校將按上級部門要求和相關文件精神,執行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在考生報名、考試(初試和復試)及錄取等各個階段相關信息,將通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及時公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
(九)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專業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學校將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授予碩士學位。
(十)我校提供歷年自命題試題,工作日周一、三、五下午,聯系電話:010-64492746;如考生有購買考試相關書籍需求,可咨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讀者服務部,聯系電話:010-64492338。
(十一)我校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執行各項研究生招生工作,以最新文件要求為準。其他未盡事宜以《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為準。
(十二)聯系方式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有關注意事項可登錄研究生院網站(yjsy.uibe.edu.cn)查詢。
咨詢電話:010-64492151(工作日8:00-17:00)
傳真:010-64495202
學校總機:010-64492001
電子郵件:yzb@uibe.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86#信箱研招辦
郵政編碼: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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