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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南寧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25-10-15 相關院校:南寧師范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5〕2號)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6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師〔2025〕7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接收外校推薦2026年免試攻讀“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以下簡稱“碩師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了《南寧師范大學2026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則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監督管理,切實做好2026年“碩師計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二)堅持“服務戰略、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切實提高錄取質量。
(三)進一步規范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管理,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強化監督,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四)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復試。
二、招生工作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2026年“碩師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委員會, “碩師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2026年“碩師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具體工作;同時成立學校紀檢監察組。
(二)各有關學院成立2026年“碩師計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和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同時設立學院督察小組。
三、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核
對所有復試考生提交的資格審核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南寧師范大學2026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申請審批表》等證件,確保與教育廳提供的廣西壯族自治區2026年南寧師范大學計劃培養“碩師計劃”名單一致。
(二)復試時間
10月17日前完成復試工作。具體時間由學院另行通知。
(三)復試方式
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復試。考生需提前準備相應設備和復試場地。復試名單確定后,第一時間與招生所在學院聯系,要求考生積極準備相應設備并做好系統測試。
(四)復試內容
我校2026年我校“碩師計劃”研究生招生復試內容為外語能力測試、專業知識和綜合面試三個部分。
(1)外語能力測試。考生的外語能力測試包括聽力、口語兩部分,采取聽說交流的形式(面試),由各學院組織測試。滿分100分。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
(2)專業知識測試。專業知識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知識結構的扎實程度、實踐操作技能等,滿分為100分。
(3)綜合面試。綜合面試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況,全面考查學生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復試開始前考生要通過人臉識別和人證識別的“兩識別”驗證,同時核查考生的報考庫、身份證件、學歷/學籍證明等相關信息是否一致,杜絕冒名頂替。
四、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總成績=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五、錄取原則
(一)按復試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不及格(復試成績總分180分以下或專業知識測試及綜合面試兩項成績總分12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關于2026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有關規定條件、未與2026年自治區教育廳“碩師計劃”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考試違紀、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等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對經復試合格的擬錄取考生,我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六、體檢
我校2026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另行通知。
七、紀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環節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根據需要進行全程監督,各單位要嚴格規范程序,自覺遵守招生工作紀律。
(一)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和保密紀律。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復試、錄取過程中的試題以及討論的有關內容和細節。
(二)嚴防考生復試作弊,打擊冒名頂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將對所有復試環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凡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取消其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復試過程中嚴禁考生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考生任何時候將復試相關試題及復試環節相關信息泄露給他人或以任何形式進行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復試試題并尋求幫助,若有違反,視同作弊,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信息公開與監督
學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一)公布《南寧師范大學2026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二)對復試、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示。
學校保護實名申訴、舉報者合法權益。學校受理申訴、舉報部門聯系方式:
受理部門:南寧師范大學紀委、監察室、研究生院
舉報信箱:3323723031@qq.com(研究生院)
gxtcjjs@gxtc.edu.cn(紀委辦 監察室)
舉報電話:0771-3908620(研究生院)
0771-3908523(紀委辦 監察室)
南寧師范大學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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