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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推薦免試辦法 來源:西南科技大學 2025-10-15 相關院校:西南科技大學
根據國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為做好西南科技大學2026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接收工作(以下簡稱“接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學校2026年的接收工作堅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的選拔;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做到信息公開、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確保研究生招生及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二、申請條件
(一)學校2026年接收免試攻讀研究生的類別分為普通推免生(含支教團)、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和直博生三類。
(二)學校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外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均可接收普通推免生。普通推免生的申請人應取得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須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中完成注冊〕。此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對攻讀碩士研究生學習、科研有明確規劃和目標;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本科階段學習成績、特別是專業成績突出,英語水平符合申請專業的要求。
5.學院接收工作細則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三)學校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均可接收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申請。在部隊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的退役軍人,符合學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報名條件的,可向學校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四)學校各博士研究生招生一級學科均可接收全日制直博生的申請。直博生申請人在滿足學校普通推免生的接收條件的同時還應滿足如下條件:
1.歷年學習成績優良,基礎扎實,具有較強的自學、實踐和創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養潛質;
2.各類學科競賽、綜合競賽獲省級以上獎勵者,從事過科技活動并獲獎或表現突出者可優先考慮。
學校原則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學資格的直博生。
(五)碩士研究生免試生接收人數不超過學校2026年錄取碩士研究生總人數的50%。直博生接收人數不超過學校2026年錄取博士研究生總人數的20%。
三、申請程序
(一)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申請人應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學院將通過該系統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出復試或不予接收復試的通知;申請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須在系統中予以回復。
(二)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申請人應在國家規定時間內在推免服務系統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填報志愿;國家有關部門將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學院將通過該系統向審核通過且符合報考條件的申請人發出復試或不予接收復試的通知;申請人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須在系統中予以回復。
四、復試考核
(一)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在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材料審核及復試,具體時間及安排以學院通知為準;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核通過的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申請人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組織復試。申請人在復試前應簽訂《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二)學院將安排專人負責對申請人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考核
(三)學院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并對外公布,可采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同一學院同一專業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四)學院在復試過程中將采取隨機選定考生的次序,隨機抽取試題等措施,確保公平、公正。復試重點考核評價申請人的專業素養、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創新潛質。復試可采取筆試、面試、實踐能力測試等模式,由學院根據招生專業的實際需要自行確定,并在接收工作細則中注明且對外公布。
(五)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的復試參照《西南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執行,直博生的復試參照《西南科技大學“碩博連讀”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執行。復試滿分100分(含材料審核成績),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六)學院可根據生源情況分批次組織復試,各批次的復試標準保持一致。
(七)參加復試的申請人均須到學校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體檢,健康標準按教育部規定的有關體檢要求執行。
五、錄取規則
(一)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時分專業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并予以公示。對于擬錄取的申請人,學院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申請人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在系統中給予答復。
參與直博生復試但未進入直博生擬錄取名單的申請人,如達到學院接收普通推免生的條件,則按普通推免生進行錄取。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審定,并報送至研究生院。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匯總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且公示無異議后,報教育部、四川省審批最終確定。
(三)被確定為推免生后,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無論何時,均取消其錄取資格:
1.在申請過程中有違規或弄虛作假等行為者;
2.有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或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者;
3.體檢不合格或未進行體檢者;
4.未通過學歷(學籍)審核且未能在規定的日期前按要求提供認證材料者;
5.應屆本科畢業生在畢業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
6.擬錄取后又報名參加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者;
7.其它不符合國家及四川省相關招生規定者。
(四)普通推免生、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的獎助政策按學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直博生的獎助政策按學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監督
(一)學校紀委按照《西南科技大學招生錄取監察工作實施辦法》對接收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816-6089051(紀委辦公室)。
(二)所有參與接收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將被追究責任。本年度有近親屬及利害關系人向學校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接收工作。
(三)學院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及學院網站向社會及時公布接收工作的細則及專業目錄。學院公示擬錄取名單的時間不少于3日(學校公示時間為7日)。
(四)學院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專業專家進行復議。
七、其他
(一)研究生院咨詢電話:0816-6089115
(二)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等相關工作必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未經學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者不得錄取。
(三)本須知內容如與教育部、四川省和學校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四川省和學校的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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