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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招生公告 來源:長沙理工大學 2025-12-10 相關院校:長沙理工大學
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2025年12月20-21日舉行。為確保考試平穩順利進行,在長沙理工大學考點參加考試的考生請認真閱讀本須知的相關規定,并嚴格遵守。
一、考前準備
12月10日至21日期間,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注意: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
二、考試時間
2025年12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考場安排
1.長沙理工大學考點設云塘校區綜合教學樓、文科樓。綜合教學樓A、B、C區的考生由AB區正大門(西門)進入;文科樓A、B、C區的考生由BC區正大門(西門)進入,文科樓D、E區的考生由DE區正大門(西門)進入。
2.長沙理工大學考點的考生準考證上已注明考生參加考試的考場號、考場詳細地址和座位號。
3.因我校考場較多,請考生提前一天前來考點熟悉本人所在考場的位置。
四、考生入場
1.考生不得將手機、智能手表和手環、智能眼鏡、手表等計時工具、包等隨身物品帶入考樓(考試封閉管理區域)內! 考生進入考樓前須到考樓前的“物品存管處”存放手機、手表等計時工具、包等所有隨身物品。請勿攜帶貴重物品,若有丟失由考生本人負責。
注意:因“物品存管處”場地和存放容量有限,且排隊存放物品需要花費較多時間,請考生在考試期間,盡量不要帶手機、耳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智能眼鏡和其他具有攝錄、掃描、傳輸功能的通訊設備或電子產品、包等隨身物品,以免因存放物品排隊時間過長影響入場。
2.研考有智能安檢門入場安檢環節,考生須排隊通過智能安檢門安檢后進入考樓。為避免反復安檢,影響正常入場考試,建議您不要穿戴有金屬裝飾品的衣服、鞋帽、發卡等;不要佩戴金屬手鐲、項鏈等飾品;不攜帶手機、耳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智能眼鏡和其他具有攝錄、掃描、傳輸功能的通訊設備或電子產品以及考試規定以外的其他物品赴考。如有攜帶,請存放到考樓前的“物品存管處”。如因個人原因影響正常入場考試,由本人負責。如您裝有心臟起搏器等不宜進行金屬探測器等設備檢查,請在安檢前聲明,并出示二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
3.考生進入考樓時間:上午7:40,下午13:10,嚴禁考生提前進入考樓。
4.考生進入考場考室時間:上午8:00,下午13:30,嚴禁考生提前進入考場考室。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入考室,不得在考場考室外逗留。
五、考場要求
1.考生要認真履行報名時本人簽署的《報考2026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自覺遵守《考場規則》,服從監考工作人員的管理,誠信文明應考。
2.攜帶規定文具。可攜帶入場的考試文具包括:
(1)常規考試文具(不含計算器)。使用透明文具袋包裝,內裝0.5mm黑色字跡簽字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繪圖工具(直尺、圓規、三角板、量角器)。
(2)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可攜帶的其他考試文具(僅限自命題科目考試)和開啟、密封自命題試卷袋所需的小刀、膠棒。
3.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和手環、智能眼鏡和照相、掃描等設備)以及具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產品、計時設備、涂改液、修正帶等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樓和考場。每個考場都配有掛鐘,考生一律不允許佩戴手表及其他計時工具進入考場(考室掛鐘時間指示僅供考生參考,考試時間一律以考點統一發布信號為準)。
4.考試全程實行視頻監控錄像。考試現場發現、考后通過視頻錄像回放及其他方式發現認定的考試違規行為,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請您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譽,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參與任何違法作弊和助考活動。
5. 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入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室內掛鐘顯示時間供考生參考掌握時間進度,考試時間一律以考點統一發布的信號為準。為避免重復安檢,您的自帶文具經首場考試安檢帶入考室后,至全部科目考試結束期間,不要帶離考室。
6.考試過程中原則上不允許考生上廁所,請考生在進入考場前做好充分準備。
7.為保證答卷的正常評閱,請考生務必在答卷規定的區域內作答,并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科目代碼和科目名稱等信息,凡漏貼條形碼,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己承擔。
8.自命題考試科目要求:考試結束后,考生將本人所有考試材料(試卷、答題紙)全部裝入原試卷袋,在開封處貼上密封簽并騎縫簽名(如果缺少試卷或答題紙,由考生本人負責)。
特別強調:開考信號發出前,不得拆啟試題信封和提前作答;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請立即停止書寫,全體起立,不得延時作答,不得偷看他人答卷,書寫(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的一律視為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如通過視頻回放發現有提前作答、延時作答、偷看他人答卷行為者一律以違規作弊論處。
六、考生誠信考試
1.對于考試不誠信、違紀作弊的考生將按照新修訂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嚴肅處理,并將其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對作弊的在校學生,由其所在的學校按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人員,教育考試管理機構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破壞考試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等部門將堅決嚴厲打擊,絕不姑息。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對“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幫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試試題答案、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考試”的行為明確了法律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對外發布《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在高考、研究生考試以及司法考試等4大類“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嚴厲懲治考試作弊犯罪。相關案例見“四人組織考試作弊承諾‘包過’均獲刑”。在此特別提醒: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譽,不要心存僥幸考試作弊。
特別提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考試期間攜帶手機等通信設備以及其他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無論使用與否均按作弊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停考1至3年處理;涉嫌犯罪的,報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七、注意事項
1.因考試時間較長,若考試時天氣寒冷,請各位考生注意衣著保暖、考前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保持充足睡眠,堅定信心,從容應考。距離考場較遠的考生應盡量提前出發,以防因堵車耽誤考試。
2.所有車輛嚴禁駛入我校考點設置的警戒線范圍內,停放在考樓周圍以及周圍主干道的車輛內一律不得留人。
八、咨詢、投訴電話
考點咨詢電話:0731-85258968
駐校紀檢監察組、紀委:0731-8525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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