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樂
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管弦系學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內容同考試曲目。
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鋼琴聲部的作品必須有鋼琴演奏(鋼琴伴奏自帶)。
主科考試內容:
(1) 小提琴:
① 巴赫無伴奏奏鳴曲中的兩個樂章(賦格必奏)或d小調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
② 奏鳴曲一首;
③ 協奏曲一首(三個樂章);
④ 自選一首音樂會小品。
注:奏鳴曲與協奏曲風格須有所區別或在時代(以20世紀為分界線)上有所區別。
(2) 中提琴:
① 巴赫無伴奏組曲四、五、六中任選一首全曲;
② 任選下列一首奏鳴曲(全曲):
勃拉姆斯奏鳴曲,Op.120,No.1
勃拉姆斯奏鳴曲,Op.120,No.2
舒伯特a小調奏鳴曲
③ 任選下列一首協奏曲(全曲加華彩段):
欣德米特天鵝協奏曲
沃爾頓協奏曲
巴托克協奏曲
④自選一首音樂會小品;
⑤10月8日到系辦抽取指定樂章。
(3) 大提琴:
① 巴赫無伴奏大提琴組曲中的一首全曲;
② 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選);
③ 奏鳴曲一首(從以下7首中自選):
貝多芬五首奏鳴曲或勃拉姆斯兩首奏鳴曲中任選一首,演奏全部
④ 協奏曲一首(自選)。
(4) 低音提琴:
① 無伴奏組曲中的一首舞曲(從以下兩組組曲中自選):
J.S.Bach六首無伴奏組曲
H.Fryba無伴奏組曲
② 完整奏鳴曲一首;
③ 完整協奏曲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