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記者被拉入到一個微信群中,其成員都是在廣東工作、通過了MPA的在職研究生全國統考,報考了在廣州上課的蘭州大學。廣州考生王陽(化名)稱,他們在3月20日收到了蘭州大學管理學院廣東教學中心招生部發來的電子郵件,通知3月25日到越秀區先烈中路100號中國科學院廣州分院大院內進行復試。在復試之前,工作人員給了他們一份《蘭州大學M PA (廣東)考生確認告知書》,其中第三條內容引起考生們的注意:“本人了解并愿意承擔蘭州大學MPA (廣東)因在異地辦學所增加的服務支持費用2.1萬元。費用由本項目的教學服務支持方統一收取,并開具相應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