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12年考研復試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1號)等文件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就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相關工作說明如下:
一、對一志愿報考我校各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注: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名單不再公布
二、根據目前各專業一志愿上線生情況,部分專業上線生不足,擬接收調劑,調劑專業及具體要求如下:
對申請調劑至上述專業的考生要求條件如下:
⑴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⑵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⑶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⑷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⑸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7個專業。
(6)申請調劑必須通過“調劑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7)4月1日后,符合調劑要求且志向調劑我校上述專業的考生可登陸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查看具體調劑信息并網提調劑申請,其他形式的調劑申請概不受理。
三、對初試成績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及復試未錄取的考生,申請調劑至其他學校,試卷等相關材料的調出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負責,具體要求如下:
(1)下載《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試卷調出申請》,申請人本人簽字,附接收院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接收函原件,寄送我校研究生處,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定福莊南里一號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研究生處,郵編:100024;
(2)材料齊全,調出資格審查合格,我處按提供的試卷寄送單位地址以掛號信形式將試卷材料寄出;
(3)試卷寄出情況在校園網研究生處主頁公告欄不定時發布,調出考生可適時查看試卷處理情況,期間不受理電話咨詢。
四、我校2012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具體安排及復試方案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官網通知,期間不受理來電來人咨詢。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研究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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