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云南警官學院(以下簡稱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維護考試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文件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錄取工作基本原則
(一)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科學選拔與規范復試的原則,提高復試質量。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查的基礎上,學術學位類別,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掌握運用情況及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類別,重點考核考生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及職業發展潛力。
(四)堅持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嚴明招生紀律,加強監督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對復試錄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研究生復試工作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部,負責學院研究生生源調劑、資格審查、復試和錄取等工作。
(三)按學科(方向)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復試工作小組。
(四)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三、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B類考生線,入圍復試考生名單見附件1。
四、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在參加復試之前一律要進行資格審查,并交驗相關材料。
(一)參加學院警務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查表》(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由考生檔案所在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附件2);
2.云南警官學院定向培養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協議書(學院、考生所在單位、考生三方簽定培養協議書,來學院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提交已經單位和本人簽字蓋章的協議書一式三份,復試報到后學院補簽,三方各持一份。此協議非常重要,如果在復試時無法提供者將被取消復試錄取資格)(附件3);
3.初試《準考證》;
4.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相關說明見附件4);
6.人民警察證原件及復印件(無人民警察證的需由單位政工部門開具證明);
7.參加警務工作滿兩年證明,須加蓋考生所在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公章(附件5);
8.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考生復試誠信承諾書(附件6,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
9.《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考查表》(附件7);
10.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參加復試的考生,除以上證件外,須提交戶口冊戶主頁、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二)參加學院網絡與信息安全、國家安全學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相關說明見附件4),其中應屆考生提交學生證或學籍證明材料;
4.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考生復試誠信承諾書(附件6,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
5.《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考查表》(附件7);
6.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參加復試的考生,除以上證件外,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定向就業協議;在職人員須提交戶口冊戶主頁、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單位證明且畢業后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定向就業協議。
(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學院組織的復試。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者,不論何時,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復試日程安排
2025年3月21日至23日,在云南警官學院校內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時 間
工作安排
地點
3月21日
14:30-17:00
復試考生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
研究生部(科技樓713室)
3月22日-23日
8:30-12:30
14:00-18:00
英語能力測試
科技樓附樓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六、復試內容及辦法
(一)復試內容見下表
報考專業
研究方向
復試內容
警務
禁毒
英語能力測試:英語聽說能力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禁毒學相關專業知識
國家安全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國家安全、總體國家安全觀相關專業知識
刑事科學技術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刑事科學技術相關專業知識
網絡與信息安全
網絡攻防技術、
電子數據取證技術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網絡攻防、電子數據取證技術等相關專業知識
國家安全學
國家安全治理、
國家安全戰略
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國家安全學相關專業知識
(二)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參考書目
參考書
出版社、出版時間
作 者
近5年《中國毒情形勢報告》
《禁毒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4年
李文君、阮惠風
《毒品犯罪案件偵查》
關純興、昂鈺
《毒品預防與戒毒康復》
駱寒青、祝衛莉
總體國家安全觀學習綱要
學習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2年4月
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習近平關于總體國家安全觀論述摘編
中央文獻出版社,2018年4月
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國家安全教育大學生讀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24年8月
本書編寫組
刑事科
學技術
《刑事科學技術》(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1年11月
單大國
《物證技術學》
(第五版)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1年3月
李學軍
《犯罪現場勘查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2021年8月
沙貴君、陳志軍
《數據結構》(C語言版 第2版)
人民郵電出版社,2022年1月
嚴蔚敏、李冬梅、吳偉民
《信息犯罪與計算機取證》
人民郵電出版社,2018年2月
王永全、唐玲、劉三滿
《C程序設計(第五版)》
清華大學出版社,2017年8月
譚浩強
《密碼編碼學與網絡安全:原理與實踐(第八版)》
電子工業出版社,2021年4月
William Stallings
國家安全治理、國家安全戰略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5月
劉躍進
國家安全學基礎理論
時事出版社,2024年9月
黃大慧
(三)復試形式
復試采取面試方式,以隨機抽題進行問答的方式進行。
1.英語能力測試:
(1)考生用英語簡要介紹個人的基本情況和工作特點。
(2)考官用英語對相關問題提問,考生用英語進行回答。
(3)考生的英語復試時間安排在5~8分鐘內完成,每個考官無記名打分(滿分100分),計算所有考官給出成績的平均值作為英語能力測試成績。
2.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1)以面試方式進行。每位考生安排20~30分鐘時間進行。
(2)考生隨機抽取題目,并進行回答。
(3)每個考官無記名打分(滿分100分),計算所有考官給出成績的平均值作為面試成績。
(四)復試成績的計算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英語能力測試成績和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得出復試成績。
計算公式為:
復試成績=英語能力測試成績*20%+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80%。
2.復試成績占考生總成績的權重為30%。
3.報考同一專業考生,如同一類別測試在不同的復試小組進行,則測試成績采用二次平均法計算。
(五)“二次平均法”的計算方法
1.根據在不同復試小組參加復試考生的測試成績,計算出每個復試小組的測試平均成績(A1、A2、.....An)(n為測試的復試小組數)。
2.將各復試小組的測試平均成績進行二次平均,計算出所有復試小組的測試總平均成績(R),即:R=(A1+A2....+An)/n。
3.用總平均成績(R)除以各復試小組的測試平均成績(A1、A2、.....An)得出該復試小組的加權系數(Xm),即:Xm =R/Am(m=1,2.....n)。
4.考生的實得測試成績為考生在該小組的測試成績乘以本復試小組的加權系數,即:考生的實得測試成績=考生在該小組的測試成績*Xm。
5.加權系數及其他計算過程中的結果均保留3位小數,最終成績保留3位小數,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進行計算。
(六)總成績計算
按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自所占權重計算每個考生的綜合成績,并以此作為最終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的依據。
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七)總成績排序規則
按照報考同一專業的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不區分研究方向)。總成績相同的,按初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排序;初試成績仍相同的,依次按照政治理論、英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成績排序。
(八)加分及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執行
1.參加“大學生志愿者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以及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的考生,可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申請享受相應加分政策。
2.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九)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照《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中有一門科目成績低于60分(滿分100分)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規則
(一)復試結束后,按所報考專業,依據考生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二)擬錄取考生中有自動放棄的,在復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擬錄取考生應于擬錄取名單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報告電子版或掃描件發送至我院研究生部郵箱:ynjgxyyjsb@163.com(體檢報告模板見附件8)。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復試相關要求
(一)考生復試前,請認真閱讀本辦法,按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
(二)考生須簽訂《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考生復試誠信承諾書》。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
(三)考生復試期間,嚴禁將手機、電子手表、智能手環及其他電子設備帶入考場。考生答題完畢后,應服從考務工作人員引導,按規定路線立即離開考試區域,不得逗留、大聲喧嘩,不得與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否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復試試題及相關內容均系國家保密材料,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發或透露復試試題相關內容。
九、監督與申訴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名單、復試結果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對外公布。
(四)實行申訴制度。考生對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學院研究生部(電話:0871-65138760)或學院紀檢監察室(電話:0871-65187168)實名申訴,學院將及時作出答復。
十、其他
(一)通過資格審查,經過復試且總成績合格者,學院將進行公示;經過公示無異議者將被擬錄取為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檢錄,通過檢錄后,學院統一發放《云南警官學院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二)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參加復試的考生著便裝。
附件:1.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名單(一志愿)
2.《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資格審查表》
3.《云南警官學院定向培養警務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4.《學籍學歷驗證(認證)說明》
5.《參加警務工作滿兩年的證明》
6.《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考生復試誠信承諾書》
7.《云南警官學院202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考查表》
8.《體檢報告》
云南警官學院
2025年3月14日
附件1-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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