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法學院設有法學和社會工作兩個本科專業,擁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以及法律、農村發展、社會工作三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設有國家智能社會治理實驗特色基地(養老)、江蘇省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江南大學無錫知識產權研究院、無錫市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法治無錫•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研究院、無錫老齡科學研究中心、無錫市社區建設與社會工作研究中心等校地合作機構,致力于培養國家社會所需要的有社會責任感、有人文關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高素質創新型人才。
為推進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根據《江南大學2026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接收專業、擬接收名額
學術型碩士:法學,專業代碼:030100。
專業型碩士:1、法律(法學),專業代碼:035102;2、法律(非法學),專業代碼:035101;3、社會工作,專業代碼:035200;4、農村發展,專業代碼:095138。
擬接收名額:法學10人左右;法律(法學)10人左右;法律(非法學)10人左右;社會工作7人左右;農村發展5人左右。
說明:擬接收名額為初步計劃,接收名額以最終實際接收人數為準。
二、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且在現就讀學校取得推免生資格;
(三)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五)滿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及接收流程
(一)預報名
申請人登錄“江南大學推薦免試研究生預報名系統”(http://yz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系統截止時間2025年9月17日中午12::00,填報推免志愿,并按要求在系統提交證明材料。(申請人在江南大學預報名系統中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須保證真實準確,若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復試
學院審核“預報名系統”中報名考生的申請信息,通知材料審核合格的學生分批參加復試。學院成立復試小組對考生開展專業考核,為方便考生,復試考核采用“騰訊會議”等在線視頻平臺,復試日期另行通知。
(三)系統填報和錄取
1.國家推免系統開通后,具有申報資格的推免生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瀏覽報考須知,填報志愿、繳費,并及時接收我院的復試通知及待錄取通知。
2.學院對通過復試的推免生,根據專業接收名額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3.收到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須及時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一經雙方確認,不得取消。
4.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匯總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核。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5. 2026年碩士研究生(含統考生)錄取結束后,向擬錄取考生發放調檔函、錄取通知書。
四、其它說明
(一)申請者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參加考核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或受到處分,均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二)獎助政策按學校的相關文件執行。
(三)其他說明事項。
1.未進行預報名的學生仍可登錄“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報名,學院將及時審核并安排復試相關工作。
2.所有推免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填報申請、完成擬錄取。
未盡事宜參照《江南大學2026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管理辦法》執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考核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核實并解釋。
江南大學法學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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