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是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的重要舉措。為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進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根據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國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1.推免生接收工作應做到全面考察、綜合評價、擇優選拔、公平公正。各接收學院應制訂科學、規范、明確的接收標準及工作程序,嚴守招生紀律,切實提高推免生選拔質量。
2.進行接收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在對考生平時學習綜合測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素質能力的考核。
二、組織實施
1.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學院負責制訂學校接收推免生工作辦法,并負責全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與監督檢查工作。
2.各研究生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學院接收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學院紀委負責人、招生學科專業負責人組成,組長由院長擔任。
三、推免生申請條件
申請推薦免試攻讀我校碩士、博士學位的考生,須是獲得本科所在高校給予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并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部分專業需符合其具體報考要求,詳見我校2026年推免生研究生招生目錄。
四、接收專業及計劃數
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具體專業和擬招生人數詳見《華北理工大學2026年推免生研究生招生目錄》。
五、學習方式及學制
1.學習方式:全日制
2.學制:碩士研究生為3年;本科起點直接攻讀博生為5年。
六、接收程序
2026年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的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推免工作均須通過教育部建立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統一進行。符合我校接收條件的推免生需自己通過國家“推免服務系統”完成信息注冊、上傳照片、繳費、填報志愿、接收復試和待錄取通知等規定操作程序。
七、復試錄取
1.學校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中發放復試通知,考生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接受復試的信息確認。
2.招生學院負責組織推免生的復試。接收推免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面試的形式進行,網絡遠程復試須符合我校的相關要求。面試時間一般每生不低于15分鐘。復試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
3.復試內容包括:英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能力、綜合素質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1)英語聽說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語聽力、口語能力。
(2)專業素質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廣度和深度,對本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綜合素質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個人的職業興趣、心理健康、溝通協調能力等。
考生復試綜合成績包括外語聽說能力、專業素質能力、綜合素質能力等三部分成績之和,復試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復試綜合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學校在教育部推薦免試服務系統向擬接收的推免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推免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確認是否接受我校發送的待錄取通知,逾期未確認者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
5.研究生學院匯總擬錄取名單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研究審定且公示無異議后,將經過公示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報河北省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錄取資格:
(1)錄取當年入學之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在申請過程中有違規或弄虛作假等行為者;
(3)體檢不合格或未進行體檢者;
(4)復試綜合成績低于60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錄取后又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者;
(6)其它不符合國家及河北省相關招生規定者。
八、時間安排
9月15日前,學校通過國家“推免服務系統”公布招收推免生辦法和專業目錄。
9月18日,考生通過國家“推免服務系統”開始注冊;考生準備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應屆生學生證、加蓋推薦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原件。
9月22日,考生通過國家“推免服務系統”開始報名。
9月23日,對報考我校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并安排復試及待錄取工作。
9月25日后,公示擬錄取推免生名單。
10月20日后,研究生學院將經過公示的擬錄取推免生名單上報省主管部門進行政策審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九、信息公開
1.研究生學院對擬錄取名單(含姓名、復試成績)咨詢及申訴渠道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開工作。
2.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天。
十、監督管理
1.接收推免生復試錄取過程中,有關人員必須切實遵守推免政策、規范工作程序。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
2.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關人員有近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回避。
3.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負責對推免生接收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監督、申訴電話:0315-8816006,郵箱:yjszsb@ncst.edu.cn。
4.本辦法由華北理工大學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如遇與教育部和河北省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河北省的文件為準。
華北理工大學
2025年9月12日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考研信息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