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1月至1997年11月,赴挪威奧斯陸大學從事公司社會責任的博士后研究。1998年9月,獲歐盟獎學金,赴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法學院研究歐盟公司法。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獲美國學術界理事會(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 ACLS) 與美中學術交流委員會(the Committee on Scholarly Communication with China, CSCC)獎學金,赴美國密西根大學和堪薩斯大學作訪問學者,研究美國公司法。2007年8月,赴新西蘭維多利亞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2009年7月至8月,赴美國威斯康辛大學訪問研究。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應邀作為密西根大學格勞秀斯學者(Grotius Research Fellowship)和休斯學者(Hughes Fellowship),從事訪問研究。
自1996年以來,多次赴美國、荷蘭、德國、芬蘭、新西蘭、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越南等國出席國際學術研討會,提交英語論文并發表英語演講。《電子商務中的信任機制研究》(英文)在美國商法學會(the Academy of Legal Studies in Business)2001年年會上榮獲拉爾夫·邦奇獎(the Ralphe Bunche Award)。多次前往我國港澳臺地區參加學術研討會、發表學術演講。
自1987年起,已出版《現代公司法》、《現代證券法》、《新公司法的制度創新:立法爭點與解釋難點》、《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的保護》、《公司的社會責任》、《歐盟公司法指令全譯》等專著或譯著12部,在美國《哥倫比亞商法評論》(Columbia Business Law Review)和《中國法學》等學術刊物發表中英文學術論文100余篇。
25.The Future of Securities Class Actions Against Foreign Companies: China and Comity Concerns, University of Michigan Journal of Law Reform, VOL.46, 2013, p1315-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