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是以國家重要中心城市“廣州”命名的綜合性大學,于2000年合并組建,有著90多年的辦學傳統,是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廣州市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學校現有10個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和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36個學術型碩士學位授權點,2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學校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培養高素質創新人才。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1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9號)、《2019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教學廳〔2018〕12號)等文件要求,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
一、報考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申請人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申請人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五)報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除須符合上述(一)至(四)款報考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截至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招生專業、招生類別和學制
招生專業詳見附件:《廣州大學2023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專業目錄》。
三、報考點
教育部委托下列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等工作:
(一)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系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二)上海:同濟大學(研究生院),聯系人:黃建業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四平路1239號,郵政編碼:200092
電話:(021)65982683,圖文傳真:(021)65988292
(三)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系人:陳瑤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四)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系人:黃冠麟、李丹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五)澳門: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聯系人:鄺子欣
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電話:(00853) 28555533,圖文傳真:(00853) 28355427
四、招生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
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網上(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聯系電話:010-82199588。網上(現場)確認工作由報考點負責組織進行。
1.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2月10日至2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2)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www.gatzs.com.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廣州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網上(現場)確認,網上(現場)確認須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網上(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網上報名編號、有效身份證件、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報考點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得準予其考試。
3.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3年3月21日至31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考試科目
報考碩士研究生:
(1)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200分)
(2)其他專業: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50分)。
報考博士研究生:
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00分)。
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三)初試
初試方式為筆試。初試時間及形式由招生學院(部)確定并另行通知,形式可選擇網絡遠程初試或現場筆試。
(四)復試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形式可選擇網絡遠程復試或現場復試。復試時間及形式由招生學院(部)確定并另行通知。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推薦信由考生在復試時直接遞交招生學院(部)。
1.復試時間:2023年4月25日前(具體時間以招生專業所在單位通知為準)。
2.復試地點:以復試通知為準。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必須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后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新生應于2023年9月報到入學,具體時間在入學須知中注明。新生報到時,我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入學三個月內,各二級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在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
五、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學制、學費
(1)碩士研究生
研究生類別
培養類型(學制)
學費(元/生·學年,人民幣)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所有專業
全日制(3年)
8000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教育碩士
全日制(2年)
15000
非全日制(3年)
18000
漢語國際教育碩士
應用心理碩士
22000
新聞與傳播碩士
電子信息碩士
機械碩士
12000
材料與化工碩士
10000
資源與環境碩士
能源動力碩士
土木水利碩士
交通運輸碩士
工商管理碩士
28000
50000
會計碩士
工程管理碩士
非全日制(2年)
35000
藝術碩士
(2)博士研究生
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學費10000元/年。
教育博士研究生學費18000元/年。
全日制土木水利博士研究生學費25000元/年。
(二)住宿費
根據宿舍房源和住宿條件,住宿費以學校相關政策為準。
(三)獎助學金
我校提供港澳臺研究生獎助學金,各類獎助學金評選細則以國家及學校相關獎助政策為準。具體內容如有調整,以學校更新通知為準。
六、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通過學位論文答辯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經廣州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七、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甚至取消學歷和學位。
廣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備注:
以上各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內地(祖國大陸)當年招收研究生的相關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執行。
廣州大學代碼:11078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0)39366238
Email:yzb@gzhu.edu.cn
網址:http://yjsy.gzhu.edu.cn/
通訊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外環西路230號行政西后座312室
郵政編碼:510006
附件【廣州大學2023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專業目錄.xlsx】
附件【《管理類綜合能力》科目考試大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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