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單位簡介
學校創立于1946年,前身是國立北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新中國成立后,學校先后更名為“北京重工業學校”“北京鋼鐵工業學校”“北京冶金機電學院”,1985年更名北方工業大學,1998年劃轉北京市管理。現已發展成為一所以工為主,理、工、文、經、管、法、藝七大學科門類協調發展,工科優勢突出、特色鮮明的高等院校。建校以來,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傳承“工業報國、工業興國、工業強國”文化傳統,投身于新中國從傳統工業到現代工業的發展歷程,已成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培養高級創新人才和先進技術研發的中堅力量。步入新時代,學校繼續發揚改革創新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主動對接國家和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奮力建設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高水平工科大學。
二、招生類別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試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2026年我校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只接受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考。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三、招生學科專業與招生計劃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026年我校面向全國招生,17個碩士一級學科、2個碩士二級學科、2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預計招生1237名,其中學術學位預計招生439名,專業學位預計招生798名,專業學位招生人數中預計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20名。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026年我校面向全國招生,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預計招生57名。
(三) 各學科專業預計招生人數請參見《北方工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https://yjsy.ncut.edu.cn/info/1185/4345.htm)。以上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以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以及各學科專業上線生源情況對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進行適當調整。
2026年我校實際錄取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統確認的人數為準。
(四) 各學科專業參考書目請參見《北方工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https://yjsy.ncut.edu.cn/info/1185/4335.htm)。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四)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報名參加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MBA)以外的我校其他學科專業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六)擬報考我校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080500)、材料工程專業(085601)、建筑學學科(081300)、建筑專業(085100)及法學學科(030100)的考生,還須符合《北方工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https://yjsy.ncut.edu.cn/info/1185/4345.htm)中的備注要求。
(七)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逾期不得補報。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單獨考試。截止規定日期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資格自動失效。
我校除工商管理碩士(MBA)以外的其他學科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報考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注意事項:
1.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身份信息必須同報考時填報的身份信息(含報考使用學歷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變更的,須按變更后的身份信息填報,并向報考點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后,至入學報到之前,考生不得變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民族、性別等身份信息。
2.報考我校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考生,報考類別須選擇“定向就業”,網報時準確填寫定向就業單位。
3.考生網上報名填寫本人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等信息應詳細準確,其中“移動電話”應保持可聯系狀態,以便及時聯系。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學科專業。
4.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擬報考我校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080500)、材料工程專業(085601)及法學學科(030100)的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前應與擬報考學科專業所在學院聯系,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請考生及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往屆生應注意正確填寫學歷證書編號和學位證書編號。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必須盡早按照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學歷(學籍)認證,并務必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
7.符合教育部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教育部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政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審核通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9.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3.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報考點選擇
全國各省(區、市)所有報考北方工業大學招生單位(招生單位代碼:10009)工業設計工程(專業代碼:085507)、建筑學(學科代碼:081300)、建筑(專業代碼:085100)、設計學(學科代碼:140300)的考生均須選擇北方工業大學考點(考點代碼:1109)填報網上報名信息、進行網上確認、并到北方工業大學考點參加考試。
報考北方工業大學招生單位(招生單位代碼:10009)其他學科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所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報考北方工業大學招生單位(招生單位代碼:10009)其他學科專業的非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按照相關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報考點公告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考生戶籍所在地應做好考生報名兜底服務保障。
注意:符合北方工業大學招生單位(招生單位代碼:10009)的報考條件,不等同于符合北方工業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109,以下簡稱1109報考點)的考點選擇條件,請報名時注意區分。
凡擬選擇1109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的考生,網上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2025年10月發布的1109報考點公告,符合其規定的條件并滿足報考點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選擇1109報考點。
因不按公告要求錯選報考點造成不能網上確認、考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考生所選報考點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報考點的公告。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網上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我校作為報考點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我校在復試前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初試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六、初試
(一)初試時間及科目
1.初試時間
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考試,一律不予承認。
2.初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1日下午 業務課二
我校“設計創意與表現(三小時)”、“建筑設計(三小時)”、“專業設計基礎(按研究方向選作)(三小時)”三個自命題科目初試中允許考生自帶常規文具(不含計算器)以外的工具參加考試。相關說明請參見《北方工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https://yjsy.ncut.edu.cn/info/1185/4345.htm)。
我校其余自命題科目初試中只允許考生自帶符合要求的常規文具(不含計算器)參加考試。
(二)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
(三)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預計于2026年2月中下旬在北方工業大學校園網研究生院主頁可進行查詢并自行下載打印,我校將不再寄發紙版成績單。
七、復試錄取
(一)復試及調劑
1.我校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具體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和實施辦法將另行通知。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加試兩門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報考“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擬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階段主動與相關學院聯系進行確認。
4.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國家按照分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屬于一區。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分學科門類或學科專業的總成績、單科成績要求,下同)及其他學術要求。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分專業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7.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我校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8.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9.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當年規定執行。
10.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調劑工作辦法,詳細說明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咨詢渠道等信息,并提前公布。
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我校及相關學院的調劑工作辦法。
(二)體檢
我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考生進行體格檢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錄取
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統籌管理全校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北京市招委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錄取,調劑復試合格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所有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依次錄取。同一復試批次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成績排序錄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我校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掌握。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經考生本人在復試階段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八、學制、學習方式
(一)學制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一般學科專業(含法律(法學))碩士生的學制為3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學制為2年。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碩士(MBA)學制為2年。
(二)學習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我校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我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我校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我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九、學費及獎助政策
(一)學費標準
注: 設計學科錄取類別為定向的學生,學費為10000元/生/學年。
工商管理碩士(MBA)學費為44000元/生/學年。
(二)獎助政策
有關研究生獎學金的評選對象、覆蓋范圍、等級、具體標準和評定辦法依據國家、北京市及北方工業大學關于獎學金評定的相關辦法執行。考生可登錄北方工業大學學生工作部(處)網站(http://xsgzb.ncut.edu.cn)查詢有關信息,咨詢電話010-88803216。
十、培養地點及住宿情況
(一)培養地點
我校碩士研究生培養地點為北方工業大學校本部。
(二)住宿情況
學校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安排住宿。
十一、畢業生就業
非定向就業研究生,檔案須轉入學校,非京籍戶口可自愿選擇是否轉入我校,畢業時,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定向就業研究生,在學期間仍屬原單位員工,人事檔案、戶口關系等不轉入我校,按定向合同就業。
十二、違規處理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5〕2號),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其他事宜
(一)2026年我校沒有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計劃。
(二)有關我校研究生招生解釋權歸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三)考務咨詢:有關報考學科專業、考試科目設置及參考書目等事宜可咨詢相關學院,聯系方式請參見《北方工業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學院、學科專業聯系方式》(https://yjsy.ncut.edu.cn/info/1185/4305.htm)。
(四)請廣大考生務必記住自己的報名號、密碼及所填報信息、聯系電話準確、通信地址填寫規范(□□省□□市□□區□□街道□□路□□號□□單位)。報名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和我們聯系。
(五)其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于印發〈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5〕2號)為準。
十四、聯系方式
招生單位名稱:北方工業大學
招生單位代碼:10009
北方工業大學主頁:https://www.ncut.edu.cn/
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院主頁:https://yjsy.ncut.edu.cn/
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專欄:https://yjsy.ncut.edu.cn/zsgz/zsjz.htm
北方工業大學研招辦電子郵箱:yjs@ncut.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5號
郵政編碼:100144
聯系電話:010-88803523
公眾號: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院(NCUTYJ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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