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單位簡介
北京物資學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為特色,經、管、理、工、文、法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學校自1986年開始開展碩士研究生培養,目前擁有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馬克思主義理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學、統計學);1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金融、應用統計、國際商務、法律、電子信息、交通運輸、工商管理、會計、工程管理、公共管理、翻譯)。2018年管理科學與工程入選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建設隊列并與北京交通大學進行共建,與首都經貿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學校現有博士生導師18名,研究生導師348名,校外產業導師598人,為研究生高質量培養提供了保障。2025屆畢業生中,超過50%的畢業生就職于國家稅務總局、上海飛機制造有限公司等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大約45%就職于京東、順豐、德勤、小米等知名民營企業和外企;部分學生被中國社會科學院、南開大學、北京航天航空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財經大學等雙一流高校錄取為博士研究生。近五年用人單位對我校畢業生的滿意度平均為93.3%。
二、招生類別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畢業后回定向就業單位就業。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6年招生專業、擬招生人數詳見《北京物資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026年國家招生計劃尚未下達,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碩士專業目錄中的擬招生人數為我校根據 2025年碩士研究生的實際招生人數擬定的各學科招生計劃。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 2026年國家招生計劃及各專業報考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上級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二)報考下列專業學位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1.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且報名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2.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且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3.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項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我校所有可接收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專業均接收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為碩士生。推薦免試生接收錄取辦法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五、報考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考生報考前,應登陸“研招網”和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院網站,認真閱讀《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北京物資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北京物資學院2026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了解報考信息。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研招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
報考我校的考生請選擇北京物資學院作為招生單位,招生單位代碼:10037。
2.報名階段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在網上確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網上報名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學信網申請學歷(學籍)驗證報告,并上傳認證報告照片。
(2)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除上傳電子認證報告外,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本(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原件照片。
(3)現役軍人若學歷(學籍)校驗不通過,須上傳單位開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圖片。
(二)網上確認
網上確認時間及具體確認工作由所選報考點組織實施。請及時關注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報考點的公告。
所有考生均須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具體時間以研招網通知為準),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六、初試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8:30—11:30,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業務課(二)。
七、復試錄取
(一)復試及調劑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復試時間詳見我校研究生院官網(https://yjsb.bwu.edu.cn/)發布的《復試通知》。
2.我校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實行二級管理。研究生院負責制定學校復試規則和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基本要求;培養單位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復試辦法。
3.我校實行差額復試,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4.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的考生在復試階段需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我單位不組織破格復試。
6.調劑考生復試參照復試方案執行,調劑考生需服從學校學科專業需求。調劑工作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
(二)錄取
1.我校根據上級批復招生指標、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考試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初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一般不低于50%。
2.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組織關系和個人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轉至我校(戶口關系可自愿轉接),畢業時參加就業派遣。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4.我校考生體檢工作擬在入學報到后組織進行。
5.具體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和實施辦法將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積極關注研招網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相關公告。
八、學制
我校學術型碩士學制為三年。
我校專業型碩士學制為兩年至三年,其中金融、國際商務、應用統計、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英語筆譯學制為兩年;法律(非法學)、計算機技術、人工智能、大數據技術與工程、交通運輸、物流工程與管理學制為三年。各專業最長學習年限以《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規定為準。
九、學費及獎助政策
(一)學費、住宿費標準
詳見我校財務與資產管理處網站公示。
(二)獎勵制度
學校設置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用于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實現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體詳見《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獎勵辦法》(物院發〔2025〕11號)。
(三)助學制度
1.國家助學金:助學對象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2.勤工助學:助學對象為符合條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獲生活補助300~800元/月。
上述獎勵制度和助學制度的適用對象不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學生的獎勵政策以相關二級學院制定和發布為準。
十、培養地點及住宿情況
學生校內住宿實行申請制,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請,經學院審核,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批準后統籌安排。新生須在報到前申請住宿,報到后憑錄取通知書入住指定床位,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調換。在讀期間,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在主校區及其他分校區(富河園校區、右安門校區、果園校區等)之間,統籌開展培養和安排住宿。
十一、畢業就業
考生達到就讀學位點學位授予要求可授予學位,具體以入學當年培養方案為準。
學習期滿,按國家規定雙向選擇自主就業,參加就業派遣。
十二、違規處理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依法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其他事宜
1.我校只接收全國統一考試(含推薦免試生),不接收單獨考試考生。
2.我校各學位點僅提供英語語種的復試考察及日常培養。
3.我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網和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輔導機構公布,我單位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初試、復試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任何參考資料。
4.如本簡章有與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上級文件政策、規定沖突及其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北京市文件要求執行。
十四、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富河大街321號
郵政編碼:101149
聯系電話:010-89534387
研究生招生官方網址:https://yjsb.bwu.edu.cn/
各招生學院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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