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及教育部關于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制訂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擬招生人數及招生專業
2026年我校擬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830人,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782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48人(實際招生數以教育部下達為準,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推免系統最后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我校執行教育部相關政策,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各學科、專業(領域)擬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詳見《長春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二)報名參加我校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項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報名
(一)推免生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單獨考試。截止規定日期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資格自動失效。
(二)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逾期不再補辦。
2.符合教育部有關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規定的考生,可申請加分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3.符合教育部有關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研究生。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4.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三)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
(10)我校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15)考生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16)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考生報考信息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我校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三)考試科目:詳見《長春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六、復試
(一)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具體安排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二)我校在教育部劃定的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三)我校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四)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科目見《長春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六)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我校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七、調劑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本校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范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我校網站公布。
(二)我校調劑工作辦法明確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錄取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咨詢渠道等信息。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國家分數線,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國家分數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四)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我校未明確受理意見,系統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我校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我校體檢要求。
九、錄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吉林省招委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我校研究生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我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我校將不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六)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我校規定。經我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我校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十、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及標準
(一)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不含單獨考試)的,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可申請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三)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符合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具體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通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十一、學制、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校錄取的研究生均需繳納學費。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學費8000元/人/年(共計24000元);教育碩士(不含“碩師計劃”推免生)、翻譯碩士、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均為2年,學費10000元/人/年(共計20000元);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2年,學費12000元/人/年(共計24000元);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博物館碩士、國際中文教育碩士、機械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3年,學費10000元/人/年(共計30000元);音樂碩士、舞蹈碩士、戲劇與影視碩士、美術與書法碩士、設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3年,學費15000元/人/年(共計45000元)。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3年,學費7000元/人/年(共計21000元);會計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3年,學費10000元/人/年(共計30000元)(如上級部門有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二)根據吉林省教育廳、吉林省財政廳相關規定,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用于資助普通高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參照《吉林省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第一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用于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參照《吉林省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實施細則》第一條)。學校還設有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最高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有貸款需求的研究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旗)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另外,學校為研究生提供“三助”崗位,“三助”崗位津貼按實際工時核發,最高津貼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十二、住宿費用
每生每年1200元。
十三、就業情況
近三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較高水平,大部分畢業研究生的就業集中在高等教育單位、中初教學單位、事業單位、企業單位等,部分碩士研究生考取國內、外知名院校的博士研究生。
十四、其他
(一)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我校部分專業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詳見《長春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考生在報名時可自主選擇報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認真填寫詳細通信地址、郵編及長期聯系電話(固定電話及手機),并在填寫家庭成員時寫清家庭成員的聯系電話,以便發放復試通知、錄取通知等。考生電話或通信地址發生變化時務必及時通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三)本章程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十五、招生信息、咨詢、聯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動態信息隨時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發布。
長春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ccsfu.edu.cn/
聯系部門:長春師范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閆老師、曲老師
聯系電話:0431-86168862
E-mail:changshiyzb@163.com
辦公地點:長春師范大學教學綜合樓703室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吉北路677號 郵政編碼:130032
附件【長春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pdf】已下載43次
附件【長春師范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習資料.pdf】已下載39次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考研信息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