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國語大學是一所主要外語語種齊全,哲學、文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工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高等學校。我校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承“中外求索,德業競進”的校訓精神,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著力培養高素質復合型國際化人才。
學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1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是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之一。2000年起與國外高校聯合培養博士,2012年開始實施“黨和國家重要文獻翻譯研究”國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培養項目。學校建有外國語言文學、中國語言文學、哲學、理論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新聞傳播學、政治學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涵蓋29個碩士學位培養方向),翻譯、國際商務、教育、新聞與傳播、國際中文教育、金融、法律(非法學)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涵蓋23個培養方向)。在新一輪全國學科評估中,外國語言文學取得新突破;在全國專業學位水平評估中,翻譯學科取得優異成績,進入全國第一方陣。
學校作為全國首批“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培養創新實踐基地”建設高校,擁有部市共建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國際組織人才培養基地和國別區域研究基地,是首批中國譯協“譯研工程”基地,首批天津市國際中文教育發展中心分中心。與天津市委宣傳部等部門共建“非遺傳播人才培養基地”“津派文化國際傳播基地”“天津生態文明國際傳播研究中心”等多個人才培養基地。學校積極推進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出11個研究生微學歷項目,多項教學成果獲評“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應用場景案例和教育部在線教育研究中心2024“拓金計劃”。
學校積極對接產業需求,依托學校多學科多語種優勢,建有智能語言服務產業學院、“一帶一路”數智經貿產業學院等4個產業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天津外國語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我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家國情懷、全球視野、專業本領的高層次復合型國際化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26年我校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另設“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專業不限。
目前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計劃數均為根據往年生源情況所做的預估數(含推薦免試生),各專業最終錄取數將根據上級部門實際下達的計劃數、推免錄取情況及統考合格生源情況,報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同意后進行調整。
三、接收推免生
推薦免試生是指在本科學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并且經我校復試合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一)我校在已有碩士學位授權點的學科及專業范圍內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額依據當年研究生招生計劃確定,不超過當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二)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稱“全國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單獨考試。在截止規定日期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資格自動失效。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免服務系統”報名。
(三)報考我校的推免生須符合報考專業方向的接收條件,并按時參加我校接收單位組織的專業復試。復試成績、錄取結果經我校公示后上報教育部“全國推免服務系統”備案。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全國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四、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考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報考專業須與畢業專業相同或相近。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
五、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報名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和繳納報考費,并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確認網報信息。
(一)網上報名
1.報考2026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2.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網上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專業,認真填寫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應當如實準確填寫本人高中畢業以后所受獎懲情況(包括并不限于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及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學校違紀處分、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刑罰及招生單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獎懲情況等)。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我校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審核通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者選錯報考點等情況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0.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我校網上確認時間、流程及具體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相關信息及研招網發布的網報公告。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請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布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確認。
(2)考生網上確認應當按照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的,將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
網報時未通過學歷(或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辦理認證報告需要一定周期,請務必合理安排時間并及時辦理。因不能按時提交相關材料導致無法確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在考前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4.考生報名時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提供虛假信息及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錄取資格。
六、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2.初試科目:
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0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業務課一或專業綜合基礎
12月21日下午業務課二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詳見《準考證》及考點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公告。
(二)復試
1.復試的主要形式有面試、筆試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我校對復試考核總成績設立合格標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復試錄取辦法為準。
2.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合格生源情況自主確定并提前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3.我校在復試期間嚴格采取人證識別、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資格的復審。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4.對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跨學科專業復試的考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考生除外),在復試中無需加試。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該計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考試錄取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6.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考生體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八、調劑
(一)調劑要求
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是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的唯一平臺,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我校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相關要求。
(二)調劑基本條件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4.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5.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調劑到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我校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錄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及天津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補充規定,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下達的名額。
(二)學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所在地省級招委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考試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初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一般不低于50%。
(三)學校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新生報到后,進行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報到當天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報到當天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七)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具體要求以我校學籍管理規定為準。經我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十一、信息公開公示
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網公開符合研究生招生政策規定的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報名前,公布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復試前,公布復試錄取辦法、調劑工作辦法及各學院實施細則、復試考生名單。
復試結束后,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網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公示結束后,我校將擬錄取名單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將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上傳至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網址:https://yz.chsi.com.cn/zsgs)進行公開。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我校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
十二、學制、學費及獎助政策
學術學位研究生及法律(非法學)、教育、國際中文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3年,日語口筆譯、朝鮮語口筆譯、國際商務、金融、新聞與傳播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2年,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為2.5年。
國家對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額撥款,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收費標準:學術學位8000元/年;專業學位10000元至20000元/年,其中,教育、國際中文教育10000元/年,法律13000元/年,翻譯、新聞與傳播15000元/年,金融、國際商務20000元/年。
學生在校期間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三助一輔”(助研、助教、助管、助理輔導員)等,非定向生享有國家助學金。通過多元獎助政策體系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
以上如有調整,以最新文件為準。
十三、違規處理
考生應誠信參加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管理各項規定。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十四、其他
以上內容若與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不一致,以教育部相關政策為準。其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相關最新文件及天津外國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十五、咨詢方式
聯系部門:天津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 話:022-23280352
郵 箱:yzb@tjfsu.edu.cn
地 址: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17號
郵政編碼:300204
網址:天津外國語大學研究生院
http://grad.tjfsu.edu.cn/
微信公眾號:天津外國語大學研究生院
附件【天津外國語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大綱.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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