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長春工程學院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公立本科高校,坐落于吉林省長春市。學校是一所以工學為主,管理學、理學、藝術學、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深厚建筑、水利、電力、地質等基礎工業行業背景及鮮明辦學特色的省屬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應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國務院批準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吉林省特色高水平應用型大學A類高校。學校現有工學、管理學、理學、藝術學、文學等5個學科門類,能源動力、土木水利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智慧水利與農田水土等4個省特色高水平學科群,電氣工程、水利工程等6個省特色高水平學科。
二、招生專業及人數
2026年我校擬招收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286人。學制為3年,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各專業擬招生計劃詳見《長春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招生專業目錄中各專業招生人數均為計劃數,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生源情況及學校發展需要進行適當調整。我校具有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資格。
三、報考說明
(一)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二)報名方式及有關事項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2)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3)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不含單獨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3.報名時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4.報考有關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符合相應報考條件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1)“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可以申請報考。
(2)其余專項計劃,執行相應文件規定。
5.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報名,逾期不得補報。我校將對審核通過的考生組織復試,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6.報考點及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將不準予考試、錄取。
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及我校會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審核,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審核通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三)初試
1.初試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論;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國語(英語二、俄語、日語);12月21日上午8:30—11:30,業務課一(數學二);12月21日下午14:00—17:00,業務課二(即我校自命題科目)。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2.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二、俄語、日語)、業務課一(數學二)考試均采用國家統一試卷,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業務課二由我校自行命題,滿分為150分,為專業基礎課試卷,考試科目見《長春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考試參考書及范圍見《初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及考試范圍》(附件2)。
(四)復試及加試
1.復試由我校組織,采取差額形式,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2.復試時間和地點:2026年3月至4月。具體時間和地點屆時請查閱我校研究生處網站通知。
3.我校將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確定并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4.我校將在復試中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外語水平、實踐能力、創新精神等。復試專業素質根據《長春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中公布的復試科目確定考核內容。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復試具體考核形式和標準將在復試前通知。所有考生均須按要求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加試科目見《長春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錄取
1.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4.我校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將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5.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具體執行。
(六)就業方式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考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及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對于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我校將嚴格審核其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關就業政策等。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
(七)培養校區及住宿情況
我校研究生培養校區包含長春市湖西校區及湖東校區。我校為全日制學生安排住宿,住宿費用按照實際入住宿舍條件收取,以實際繳費金額為準。
(八)學費標準及獎助政策
1.學費:每生每學年8000元。
2.獎助政策
研究生獎助的類別、對象及標準見下表:
研究生獎助體系類別及標準
序號
類別
獎助對象
獎助標準
備注
1
國家獎學金
經評審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中國國籍)
20000元/生
獎勵名額根據當年上級部門分配確定
2
國家助學金
納入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中國國籍,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6000元/生·學年
分10個月發放
3
學校
學業獎學金
檔案轉入我校表現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中國國籍)
一等獎10000元/生·學年
在研究生二、三年級中設置
二等獎8000元/生·學年
三等獎6000元/生·學年
4
校友獎學金
具體標準以當年學校相關文件為準
5
“三助”崗位
根據實際需要設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崗位
根據崗位特點與實際工作量的不同,按崗位發放津貼
(九)其他
1.研究生入學后進行研究生與導師雙向選擇,網上報名時不用填寫指導教師。
2.為方便我校與考生聯系,考生通過網上報名填寫信息時,一定要認真填寫詳細地址、郵編及長期聯系電話,以便發放復試通知、錄取通知等。如個人聯系方式有變,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3.考生在各階段應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我校會將各類有關的招生信息及時在網站上予以公布(長春工程學院研究生處網址:https://yjsgzc.ccit.edu.cn/)。
4.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學校名稱:長春工程學院 國標代碼:11437
學校網址:http://www.ccit.edu.cn
通訊地址:長春市寬平大路395號 郵政編碼:130012
聯系部門:研究生處
聯系人:盧老師、周老師
咨詢電話:0431-80578806
電子信箱:115393452@qq.com
5.本簡章由長春工程學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與國家文件不符時以國家文件為準。
歡迎報考長春工程學院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附件:
1.《長春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初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及考試范圍》
3.《招生學院聯系信息》
附件【附件1:長春工程學院2026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pdf】已下載1100次
附件【附件2:初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及考試范圍.pdf】已下載355次
附件【附件3:招生學院聯系信息.pdf】已下載1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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