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與計劃
華南理工大學2026年將在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交叉學科等學科門類招收攻讀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在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風景園林七個專業學位類別招收攻讀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我校博士研究生采用本科直博、碩博連讀、普通招考三種招生方式,其中,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均通過申請考核制方式遴選錄取。本科直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分批次招生,相關專業招生計劃如已完成,將不再進行下一批次招考。
招生專業及計劃數詳見華南理工大學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目錄所列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包含各招生方式計劃數(不含部分國家專項計劃),最終計劃數將根據教育部下達我校的2026年招生計劃數及各招生院系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二、學習方式與學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通過碩博連讀及申請考核制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4年,通過本科直博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5年。最長學習年限均為規定學制加3年,其他按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檢要求。
3.具有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兩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
(二)以本科直博方式報考的考生,除滿足上述“(一)基本條件”外,須為獲得本科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培養潛質。
(三)以碩博連讀方式報考的考生,除滿足上述“(一)基本條件”外,須為在校期間表現良好、具有博士研究生培養潛質的華南理工大學在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須符合學校規定的申請條件。
(四)以申請考核制方式報考的考生,除滿足上述“(一)基本條件”和學院(系)公布的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所列要求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碩士畢業生。考生報考時應已基本修完碩士學位課程并提供成績單,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其中,攻讀境外學歷學位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人員。其中,獲境外學歷學位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只可報考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需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要求:
(1)獲得學士學位滿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日期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
(2)已修完所報考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須提供學校研究生教學管理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
(3)具有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及以上職稱。
(4)發表5篇及以上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國外學術刊物或被SCI、EI、ISTP檢索的相關論文,其中第一作者論文不少于2篇;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1項及以上省部級學術、科技獎勵;或主持過1項及以上省部級科研或重大工程技術課題。
四、招生流程
本科直博招生按照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程序報名、復試及錄取于2025年10月前完成;碩博連讀招生流程另行發布;申請考核制招生流程如下:
(一)網上報名
考生報名前應與意向報考導師聯系確認導師是否有招生計劃,意向導師不作為錄取環節確定導師的依據,最終將根據考核結果、考生意向、導師意向、導師招生計劃等確定導師。所有報名考生均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提交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1月15日?忌鷪竺皯皶r查看報考指引和報考院系的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并認真核實,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被取消報考資格或錄取資格。
(二)網上確認
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2日期間,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根據報考指引提示,按照報名時間分批登錄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https://yanzhao.scut.edu.cn/)確認報考信息、提交相應資料,完成繳費。
學歷審核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應補充材料,方可進行后續確認流程,否則報考資格無效。
(三)送交報名材料
網上繳費成功后,考生須根據報考指引要求將申請材料于2025年11月25日前(以寄送郵戳為準)寄(送)申請學院(系),如通過郵寄方式須使用郵政特快專遞(EMS),報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查詢。
(四)申請材料審核
1.報名資格審核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招生學院(系)根據報考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未通過審核的考生不予參加材料評審和綜合考核。
2.材料評審
各學院(系)組織專家對申請人員提交的學習成績、學術科研成果、參與各類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獲獎以及研究計劃等方面材料予以評分。各學院(系)根據考生申請材料的評審成績,確定進入綜合考核的考生名單。
(五)綜合考核(復試)
綜合考核工作由各學院(系)組織?己藘热菰斠姼鲗W院(系)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以及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考核時間由招生學院(系)自定(時間、地點以復試通知為準)。
同等學力考生需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核,同時還須加試由學院(系)組織的兩門碩士階段專業基礎課,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五、錄取
(一)我校根據招生計劃以及考生的學習能力、學術素養等,結合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按照復試前公布的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在綜合考核后進行導師、考生雙向選擇,在計劃范圍內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綜合考核成績低于60分、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考生的資格審核結論和材料評審、復試成績僅在本招生年度有效。未于本招生年度規定時間內參加審核、復試者,不予錄取。被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只在當學年有效。
(二)錄取時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數將根據生源情況及教育部最終下達計劃數適當微調。專業目錄中部分導師為廣西大學、貴州民族大學、桂林理工大學等對口支援高校兼職博導,只錄取廣西大學、貴州民族大學、桂林理工大學教師等通過“對口支援專項計劃”報考考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職攻讀博士學位計劃”招生專業為馬克思主義理論,招生計劃及招錄要求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各類國家專項計劃按照教育部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結合教育部實際下達招生計劃數綜合遴選錄取。
(三)有工作單位且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考生在錄取通知書發放前還需提供原就業單位的離職證明材料。
(四)除招生專業目錄中特別說明外,我校各學院(系)定向就業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的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招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院系一般不超過5%)。凡有定向就業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在讀的導師將不能再招收此類學生。我校定向就業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50%。國家專項招生計劃不受以上限制。
六、入學時間、住宿校區
擬錄取博士研究生預計在2026年9月入學(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我校設有五山校區、大學城校區和廣州國際校區,三個校區均在廣州市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由學校根據三個校區宿舍床位情況或培養需求統籌安排住宿。
七、學費與獎助
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10000元/年,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40000元/年。
學校對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設立“助研崗位獎學金”“助教崗位獎學金”等,資助標準合計最低為每年58200元/人;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各類獎助金。
各類專項計劃的學費和獎助學金如另有招生簡章或協議約定,以約定執行。
八、畢業、學位及就業方式
研究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按培養計劃的規定,完成課程學習和必修環節,成績合格,通過學位(畢業)論文答辯或實踐成果學位(畢業)答辯,經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通過, 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申請人,經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并作出授予學位決定的,由學校頒發學位證書。
博士研究生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除有專門協議外,非定向就業學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自主擇業,入學前須將人事、組織關系、檔案轉入學校全脫產學習。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入學前須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在職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畢業后就業事宜按照定向就業協議要求執行。
九、信息公開與監督
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yz.scut.edu.cn)為學校官方研究生招生信息平臺,學校研究生招生的相關信息通過此網站發布。學校未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或中介參與研究生招生工作。
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如有異議,考生可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也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
對招生工作中存有異議者應在招生年度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項
(一)部分國家專項計劃等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另行公布。
(二)現為定向就業的在學或應屆碩士畢業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內的在職人員考生,報考前應征得原定向就業(服務)單位的同意?忌c工作單位如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生應如實選擇報考和錄取類別,不得弄虛作假,錄取類別一經確定將不能修改。
(三)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如有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作弊及其他違紀行為,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學校有關文件處理。各類報名申請材料如無特別說明,均只需提供復印件,所有報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還。
(四)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五)根據教育部最終下達計劃和學院(系)計劃完成情況,部分學院(系)預計在2026年4月左右開展第二次招生。
(六)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另行公布。
(七)本章程由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解釋。若上級部門在本招生年度出臺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
(八)聯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0-87113401
電子郵箱:adyzb@scut.edu.cn
官方網址:https://yz.scut.edu.cn/
微信公眾號:華南理工大學研招辦(scutyzb)
通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2號樓)北座102室
郵政編碼:510640
2.紀檢監察部門
聯系電話:020-87113479
附件1:華南理工大學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附件2:華南理工大學2026年各招生院系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陸續公布)
附件3:華南理工大學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報考指引
附件4:報考華南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專家推薦信
原文鏈接:https://yz.scut.edu.cn/2025/1020/c30108a60607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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